2025年,广西北海的医保门诊统筹异地结算 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实现 :
- 直接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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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可以持本人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已开通相关服务的二级及以上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门诊医疗费用,按规定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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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结算执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即执行就医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以及参保地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等有关政策。
- 异地就医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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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未能在异地直接结算的医疗费用,参保人员需要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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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长期居外人员,如果在未开通联网结算的居住地定点医院发生的医疗费用,需要先由个人现金支付,然后凭相关材料到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 门诊慢性病费用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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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理长期异地备案,且有门诊慢特病备案登记记录并在有效期内的参保人员,可以持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居住备案地已开通门诊慢特病异地直接结算的医疗机构直接结算门诊慢性病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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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就医地管理”的原则,参保人只需支付个人承担部分即完成结算,无需再回参保地报销。
- 新增病种 :
- 从2024年12月1日起,广西增加了冠心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病毒性肝炎、类风湿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5个病种的门诊特殊慢性病费用跨省直接结算。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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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应提前了解并确认自己的医保待遇和备案情况,以便在异地就医时能够顺利享受直接结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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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长期居外人员,建议定期更新异地就医备案信息,确保能够及时享受到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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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应妥善保管好相关就医凭证和材料,以便在需要时能够及时办理报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