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就医 通常是先自费后报销 。具体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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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 :参保人员需要先在参保地的相关平台或窗口办理备案手续,备案类型包括长期居住或工作的人员和临时外出就医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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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医 :在异地就医时,参保人员需要先自己垫付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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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 :就医者需要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如住院证明、费用发票和费用明细等,回到参保地的医保局或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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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限制 :自出院之日起1个月内,凭相关资料向市医保中心申请报销。
对于长期驻外职工,也可以申请医保异地安置,由单位申请,办好后就可以选择一到两家定点医院就医,费用先自己垫付,然后回参保地医保中心报销。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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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量提前进行异地就医备案,以便在异地就医时能够直接报销结算,节省时间和精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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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来不及备案,务必保存好所有就医材料,以便回到参保地后进行零星/手工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