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00元(普通门诊)
广州市职工医保参保人每年可享受的普通门诊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7200元,该额度按自然年度计算(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次年重新累计。
一、职工医保门诊额度规则
额度构成
- 普通门诊:年度限额7200元,涵盖基层医疗机构(如社区医院)及三级医院。
- 门诊特定病种:额外单列额度,根据病种类型不同,年限额从4800元至数十万元不等(如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
项目 年度限额(元) 报销比例 普通门诊 7200 基层机构65%-85%,三级医院45% 门诊特定病种(例) 4800-∞ 按病种分级,最高可达90% 使用范围
- 定点机构:需选择1家基层+1家三级医院作为定点,非定点机构报销比例降低或无法报销。
- 药品与检查:涵盖医保目录内药品、诊疗项目及部分检查费用,自费项目不计入额度。
其他注意事项
- 跨年清零:未使用完的额度不结转至次年。
- 家庭共济:个人账户余额可绑定配偶、子女使用,但门诊统筹额度仅限本人。
广州市职工医保政策通过分层报销与额度设计,兼顾普通门诊与慢性病需求,建议参保人合理规划定点机构选择及就医频次,以最大化利用年度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