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的物业费收费标准主要依据《关于乌鲁木齐地区物业服务收费价格管理的相关规定的通知》(乌发改房72号)以及《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住宅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试行)的通知》(新建房4号)等相关文件来确定。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 多层不带电梯普通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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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服务:0.5元/月·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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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服务:0.6元/月·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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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服务:0.7元/月·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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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级服务:0.8元/月·平方米
- 高层或带电梯普通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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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服务:0.8元/月·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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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服务:1.1元/月·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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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服务:1.5元/月·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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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级服务:2.0元/月·平方米
- 停车服务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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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面停车费:每月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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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停车:第一个小时不收费,超过1小时后2元/时
此外,如果物业公司的收费高于上述标准,需要经过业主大会或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协商确定,并且必须在价格主管部门确定的基准价上下浮动10%的范围内。
因此,新疆的物业费收费标准是根据物业服务等级和具体服务内容来确定的,具体费用可能因小区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业主在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时,详细审阅合同条款,了解物业服务的具体内容和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