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1月1日起实施的医保政策调整,呼和浩特市职工医保分为 三档 ,具体如下:
一、参保人员分类与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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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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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 :年度起付标准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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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 :年度起付标准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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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 :年度起付标准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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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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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 :年度起付标准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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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 :年度起付标准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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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 :年度起付标准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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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封顶线标准
- 在职职工 与 退休人员 的普通门诊统筹封顶线均保持不变,分别为 5000元 (在职)和 6000元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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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职工医保 :按参保地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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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生效时间 :政策于2024年1月1日正式实施
以上信息综合了医保部门官方文件,确保与最新政策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