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夜间扰民的分贝标准如下:
- 一般区域 :
- 夜间(晚22点至次日早6点)测量的分贝数超过50分贝即被视为扰民。
- 一类生活区域 :
- 夜间(晚22点至次日早6点)测量的分贝数超过50分贝即被视为扰民。
- 二类生活区域 :
- 夜间(晚22点至次日早6点)测量的分贝数超过65分贝即被视为扰民。
- 装修施工期间 :
- 夜间(22时-次日6时)噪声不得超过55分贝。
- 特殊住宅区 :
- 夜间(22时-次日6时)声音不得超过35分贝。
- 居民区和文教区 :
- 夜间(22时-次日6时)声音不得超过40分贝。
- 一类商业与居民混合区 :
- 夜间(22时-次日6时)声音不得超过45分贝。
- 二类商业与居民混合区 :
- 夜间(22时-次日6时)声音不得超过50分贝。
- 工业集中区 :
- 夜间(22时-次日6时)声音不得超过55分贝。
- 交通干线两侧 :
- 夜间(22时-次日6时)声音不得超过55分贝。
这些标准主要依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及相关地方法规制定,并根据不同区域和建筑类型有所调整。建议在遇到噪音扰民问题时,参考最新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并采取适当的投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