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省内城乡居民医保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是可以跨市就医的。参保人员可以通过备案等方式,在非参保地的医疗机构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障服务。
(一)备案类型及条件
异地长期居住备案
适用于因工作、学习、养老等原因需长期居住在其他城市的参保人。备案成功后,在备案地发生的政策范围内普通门诊费用,执行参保地普通门诊保障政策。个人承诺方式备案
参保人通过签署承诺书形式办理备案,适用于临时外出或短期居住的情况。该方式备案的有效期较短,待遇水平略低于参保市转诊转院标准。材料方式备案
提供真实有效的居住证明、工作证明等材料完成备案,适用于稳定长期居住外地的参保人。备案有效期内回参保市就医仍可享受医保结算服务,原则上不低于参保市转诊转院待遇水平。
(二)待遇标准对比
项目 | 异地长期居住备案 | 个人承诺方式备案 | 材料方式备案 |
|---|---|---|---|
备案有效期 | 长期 | 短期 | 长期 |
报销比例 | 按参保地标准执行 | 略低于参保地标准 | 按参保地标准执行 |
就医范围 | 定点医疗机构 | 定点医疗机构 | 定点医疗机构 |
回参保地就医 | 不享受待遇 | 可享受,但比例较低 | 可享受,待遇不变 |
所需材料 | 居住证、工作证明等 | 无需材料,仅承诺 | 居住证、房产证等有效证件 |
(三)就医结算方式
住院费用直接结算
目前全国范围内已实现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2025年底前目标是将跨省直接结算率提高至70%以上,基本实现线上线下都能跨省通办。门诊费用直接结算
已开通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参保人持医保码或社会保障卡即可完成挂号、就诊、结算全流程。结算身份确认
在异地就医时,需主动告知医疗机构跨省或跨市就医参保人身份和所享受的具体医保待遇,以确保顺利结算。
(四)适用人群与特殊情况
退休人员异地定居
职工医保退休人员或年满60周岁的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若在异地定居且有当地户籍或房产,可申请异地就医备案,享受相应待遇。学生、务工人员
因学习或工作原因需异地居住的参保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备案方式,保障异地就医权益。突发疾病急诊
若未提前备案但因突发疾病需紧急就医,可先自行垫付后回参保地报销,具体流程及所需材料应提前咨询参保地医保部门。
省内城乡居民医保在完成备案手续后是可以跨市就医并享受医保待遇的 ,不同备案方式对应的待遇略有差异,建议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最合适的备案类型,并及时了解最新政策变动,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医疗保障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