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员工一年内能请的病假天数(即医疗期)与其实际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有关,具体如下:
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
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医疗期为三个月。
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上的,医疗期为六个月。
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
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医疗期为六个月。
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医疗期为九个月。
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医疗期为十二个月。
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医疗期为十八个月。
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二十年以上的,医疗期为二十四个月。
医疗期的计算方式为: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