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职工医保缴费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和缴费基数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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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费比例
单位按职工上年度工资总额的 10% 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其中40%计入统筹基金账户,60%计入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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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个人缴费比例
职工以本人上年度工资总额的 2% 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若职工工资超过上年度云南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00%的,以300%为缴费基数;低于60%的,以60%为缴费基数。
二、其他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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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特病医疗统筹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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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按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 0.6% 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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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个人按 12元/年 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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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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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按全体职工(含在职和退休人员)年人均 107元 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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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个人按 12元/年 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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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险种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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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 :单位20%,个人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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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 :单位1%,个人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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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 :单位0.5%-1.9%,个人不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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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 :单位0.9%,个人不缴费。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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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1日起,灵活就业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调整为2018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全口径月工资(5179元),比2024年降低了94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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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特病医疗统筹费标准自2019年5月1日起调整为31.07元/月/人,个人缴费1元/月。
以上信息综合了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及相关部门发布的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