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结合部,或称为城乡接合部,是指城市与乡村地区的过渡地带,兼具城市和乡村的土地利用性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
城乡结合部的居民在户口登记时,通常会被登记为城镇居民户口,而不是农村居民户口。这是因为城乡结合部在行政管理、城市规划、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通常被视为城市的一部分,其居民在享受社会福利、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时,也通常按照城市居民的标准执行。
因此, 城乡结合部的居民一般不属于农村户口 ,而是属于城镇居民户口。不过,具体情况可能会因地区政策、地方政府规定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或户籍管理部门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