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00元/年,300元/月
医保门诊报销额度为每年约10,100元,每月300元,且不累计,不滚存。这意味着每个月门诊只能报销300块钱,超出部分需自费。
(一)门诊报销额度及年限额
门诊报销额度
- 每月限额:300元
- 年度限额:10,100元
报销范围
与住院一致,CT检查、MRI检查、胃肠镜治疗等检查、治疗项目均纳入报销范围
医疗费用支付比例
- 在职人员年度限额1500元,退休人员年度限额2000元
- 参保人在本市行政辖区内镇级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费用,支付比例50%;其他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30%
医疗机构类型 | 支付比例 | 年度最高报销 |
|---|---|---|
镇级卫生院 | 50% | 不低于350元 |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50% | 不低于350元 |
其他定点医疗机构 | 30% | 不限 |
(二)起付标准调整
- 三级医院:700元
- 二级医院:300元
- 一级医院:50元
(三)特殊群体待遇
- 退休人员:年度内二次及以上住院起付线为100元、200元、300元
- 重病、多病患者:减轻负担
医保门诊报销额度有限,每月只能报销300块钱,年度封顶不低于300元。参保人员在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可享受医保报销。在选择医疗机构时,应根据自身情况合理安排就医,充分利用医保政策,减轻经济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