句容市医保参保人员在南京就医报销分为直接结算和手工报销两种方式,以下是具体介绍:
直接结算
备案人群
长期驻外人员: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或学习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
异地转诊人员:需由句容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第四人民医院等具有转诊备案权限的医疗机构办理转诊备案手续。
备案方式
线上备案:参保人可在手机应用商城下载“国家医保服务平台”(跨省)或者“江苏医保云”等APP,直接实名办理备案;也可以通过“镇江医保”微信公众号或者微信上的“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跨省)实名办理备案。
线下备案:前往句容市医保经办机构或指定的医疗机构办理备案手续。
就医结算
直接结算:办理了异地就医备案的人员,在南京的联网医疗机构就医时,持江苏省社会保障卡,可直接结算住院和门诊医疗费用。
结算标准:省内异地就医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结算,执行参保地的医保目录及范围,医疗保险待遇执行参保地的医保政策。
手工报销
适用情况
未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参保人员,在南京就医后需自行垫付医疗费用,再回句容市医保经办机构进行手工报销。
已办理备案但因故未能在就医地直接结算的,也可回参保地进行手工报销。
报销材料
一般需提供发票、费用清单、病历、出院小结等相关材料。
报销流程
参保人员将报销材料提交至句容市医保经办机构,医保经办机构审核后,按照医保政策规定进行报销。
注意事项
备案周期:转外就医备案周期为1年,在有效期内,参保人员可多次就诊,周期结束后因病情需延期的,可凭异地医院诊断证明、出院小结等相关医疗文件办理备案延期。
自付比例:办理转诊手续的参保人员,个人先自付5%后,再按本市医保政策规定报销;未办理转诊手续的,个人先自付20%后,再按本市医保政策规定报销。
特殊疾病:参保人员因治疗部分精神疾病、终末期肾病、癌症等特殊疾病,在市外定点医疗机构所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享受在外地就诊的特殊疾病报销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