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呼和浩特市医保政策调整,医保起付线标准如下:
一、职工医保起付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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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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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 :年度起付标准为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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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 :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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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 :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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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按自然年度累计计算,最高不超过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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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起付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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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 :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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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 :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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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 :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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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城乡居民医保起付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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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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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 :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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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 :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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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 :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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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起付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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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 :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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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 :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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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 :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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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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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顶线 :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封顶线未调整,仍按在职5000元、退休6000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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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职工 :按参保地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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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标准 :2024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400元,非本市户籍居民需自缴1040元。
以上调整自2024年1月1日起生效,旨在减轻参保人员门诊和住院费用负担,提升医疗保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