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呼和浩特市医保政策,统筹报销额度根据参保类型、医疗机构等级及费用段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住院报销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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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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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甲等: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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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乙等: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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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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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以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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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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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甲等: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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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乙等: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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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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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以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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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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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1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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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补充医疗: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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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优惠
- 退休职工:起付标准降低50%(如三级医院800元→400元),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如三级60%→65%)
二、门诊统筹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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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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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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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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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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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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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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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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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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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支付限额
- 2400元
三、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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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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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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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支付4万后,乙类自理10%(血液蛋白20%)按5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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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4万-8万:个人自付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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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8万-19万:个人自付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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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19万:基本医疗部分95%,自费1万以上部分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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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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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叠加 :若一个参保年度内多次住院,每次住院的起付线可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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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及材料报销 :特殊医用材料按乙类限价管理,超限价部分不报销。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0-2024年政策文件,具体执行以2025年最新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