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累计
河北省职工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 可以累计计算 ,具体规则如下:
一、累计缴费年限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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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年限要求
男性职工累计缴费满25年、女性职工满20年,且其中实际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即可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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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断缴费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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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缴费中断60天以上至180天(含180天),需从缴费当月开始补缴,3个月后方可享受统筹基金支付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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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止享受待遇180天以上补缴的,视同重新参保,中断前的缴费时间不计入连续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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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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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流动参保
参保人员在省内统筹区之间转移时,缴费年限可累计计算。若退休时累计缴费年限未达标,转入地医保机构会根据当地政策核定补缴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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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后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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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退休时累计缴费年限未达标,需补缴至达标年限,补缴期间不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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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后不再需要继续缴费,但已累计的年限可保障医保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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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参保职工(含灵活就业人员)退休时,男性需累计缴费满30年、女性满25年,且最低实际缴费满10年,方可享受退休医保待遇。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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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缴影响 :中断缴费会导致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下降,且可能影响退休待遇资格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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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要求 :补缴时需提供《职工医疗保险手册》《身份证》等材料。
河北省职工医保年限支持累计计算,但需注意缴费连续性和补缴规定,以确保待遇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