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固定的让行规则
在无信号灯控制的路口, 并没有一个统一的让行规则 ,但通常会遵循以下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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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转让左转 :在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如果一方右转,遇到一方左转进入同一方向车道,则右转车辆应让左转车辆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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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转、左转让直行 :在无明确指示时,右转和左转的车辆需要让直行车辆优先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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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进方向的右侧车辆拥有优先路权 :在没有交通信号灯的十字路口,前进方向的右侧车辆需要让右侧车辆优先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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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弯车需要让直行车先走 :在没有红绿灯的十字路口,转弯车需要让直行车先走,左侧直行车要让右侧直行车先走,右侧转弯车要让左侧转弯车先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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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车辆具有优先通行权 :在我国大部分地区遵循“让右原则”,即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车辆具有优先通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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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路口 :在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路口,驾驶员应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综合以上信息,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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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无信号灯控制的路口,右转车辆通常需要让左转车辆和直行车辆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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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进方向的右侧车辆拥有优先路权,需要让右侧车辆优先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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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弯的车辆需要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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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车辆具有优先通行权。
因此,在无信号灯控制的路口,驾驶员应根据具体情况,遵循上述原则,确保行车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