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成功后,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即可在备案地直接结算
完成异地就医备案后,参保人可在备案地的定点医疗机构直接使用医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进行门诊、住院等费用的实时结算,无需先行垫付再回参保地报销。
一、使用流程
确认备案状态
- 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参保地医保官网查询备案是否生效。
- 备案有效期通常为6个月至2年,长期异地居住者可申请长期备案。
选择定点机构
备案后需在备案地跨省定点医疗机构就诊(部分省市支持全部定点机构)。
可通过以下方式查询机构名单:
查询渠道 操作方式 覆盖范围 国家医保APP 首页“异地就医”栏目查询 全国联网机构 参保地医保局 电话或官网查询 本地政策指定机构
结算规则
- 住院费用:按参保地起付线、报销比例及备案地医保目录执行。
- 门诊费用:部分省市开通普通门诊跨省结算,报销比例可能低于参保地。
二、注意事项
备案信息一致性
就医时需确保姓名、身份证号与备案信息完全一致,否则需自费后回参保地报销。
特殊情况处理
- 急诊未备案:可补备案,部分城市支持“先救治后备案”。
- 报销材料:若系统故障需手工报销,需保留发票、费用清单、诊断证明等原件。
政策动态关注
部分地区对恶性肿瘤等大病治疗放宽备案要求,可享受更高报销比例。
完成备案后,医保使用与本地就医流程基本一致,但需注意备案地政策差异。建议提前了解目标医院的结算方式和目录范围,避免因政策差异导致自费比例过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