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职工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医疗费用类型、参保人群及医疗机构级别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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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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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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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1800元(职工)/1300元(退休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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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最高报销限额: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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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门诊(恶性肿瘤放化疗/肾透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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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参照住院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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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提供《疾病诊断证明》并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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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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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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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住院:1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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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住院:6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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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起付标准统一为1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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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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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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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3万元: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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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万-4万元: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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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4万元: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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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个人支付比例60%,其余4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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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支付限额
- 一个年度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额:7万元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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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及检查费用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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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助检查(如CT、核磁共振)单次限额200元,手术费超过1000元按1000元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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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方药费:村卫生室10元/次,镇卫生院100元/次,二级医院200元/次,三级医院20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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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范围
- 不包括自费药品、美容整形、交通事故等特殊病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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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补偿年限
- 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1-2025年吕梁医保政策,具体以最新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