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元至3000元/年度限额
退休职工一年门诊报销的金额因地区政策不同存在差异,在全国范围内,多数地区的年度报销限额为2000元,而部分地区则提高到了3000元。这一限额适用于符合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门诊费用,并且该额度不可累计到下个自然年度。
一、全国普遍标准
年度报销限额
多数地区设定退休人员医保基金支付门诊统筹最高报销限额为2000元/人/年 。
报销比例
在职职工医院门(急)诊报销比例达到70%,退休人员达到85%;社区卫生机构报销比例均为90%。
二、部分城市特殊规定
北京市
自2023年起,取消了职工医保门诊最高支付限额,2万元以上在职职工报销60%,退休人员报销80%,上不封顶。
上海市
当年医疗保险计入金额需先用完,进入自负段后,自负金额为1500元。
地区 | 年度限额(元) | 社区报销比例(%) | 医院报销比例(%) | 特殊说明 |
|---|---|---|---|---|
全国多数地区 | 2000 | 90 | 85 | 不可累计至下年 |
北京市 | 无上限 | 90 | 85+ | 超过2万元按比例报销 |
上海市 | 依据当年账户余额 | 依据当年账户余额 | 依据自负段 | 自负段为1500元 |
退休职工在规划门诊医疗支出时应充分考虑当地医保政策的具体规定,合理安排就医计划,以充分利用每年的门诊报销额度。注意政策调整动态,以便及时享受最新的医疗保障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