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社保政策,常州的医保关系可以转移到丹阳,具体操作和注意事项如下:
一、转移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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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要求 :需为常州市户籍人员或常州市长期居住人员(如连续缴纳社保满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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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要求 :需满足“3年连续缴费”条件,且转移前参保地(如常州)需完成年度缴费。
二、转移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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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材料
需携带身份证、原参保地(常州)的《省保卡》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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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到常州市或丹阳市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手续,具体地址可通过以下方式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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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锦绣路2号1号楼1楼大厅C区社保卡经办窗口(85519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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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阳市:需联系当地社保中心确认具体办理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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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材料提交
在转入地(丹阳)社保中心提交材料并完成医保归属地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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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生效时间
通常需15个工作日左右生效,具体以转入地社保中心审核为准。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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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中断处理
若在转移前存在缴费中断,需补缴中断期间的费用后方可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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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衔接
转移后医保待遇将接续享受,无需重新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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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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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截止时间 :部分政策规定需在退休前完成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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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市政策调整 :江苏省社保政策可能存在动态调整,建议办理前通过官方渠道确认最新规定。
以上信息综合了常州市及江苏省社保政策,具体操作请以实际办理机构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