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
基本医保一档职工参保人在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就诊时,甲类药品、诊疗项目的医保统筹基金报销比例为75%,乙类药品的报销比例则为70%。退休人员在相同条件下,其甲类药品、诊疗项目的报销比例提高至80%,乙类药品为75%。
(一)报销比例概览
在职人员
- 甲类药品、诊疗项目:75%
- 乙类药品:70%
退休人员
- 甲类药品、诊疗项目:80%
- 乙类药品:75%
医疗机构级别与报销比例关系
-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甲类75%,乙类70%
- 二级医院:甲类65%,乙类60%
- 三级医院:甲类55%,乙类50%
类别 | 在职人员(甲类) | 在职人员(乙类) | 退休人员(甲类) | 退休人员(乙类) |
|---|---|---|---|---|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 | 75% | 70% | 80% | 75% |
二级医院 | 65% | 60% | 70% | 65% |
三级医院 | 55% | 50% | 60% | 55% |
(二)年度支付限额调整
在职人员
- 年度支付限额从本市上上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5%提升至6%
- 在二级以上医院、专科医院的支付限额为在职人员3%
退休人员
- 年度支付限额从本市上上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5%提升至7%
- 在二级以上医院、专科医院的支付限额为退休人员3.5%
(三)门诊费用起付线与封顶线
在职人员
- 起付线:1800元
- 封顶线:3万元
退休人员
- 起付线:1800元
- 封顶线:3万元
项目 | 在职人员 | 退休人员 |
|---|---|---|
起付线 | 1800元 | 1800元 |
封顶线 | 3万元 | 3万元 |
支付比例(一级及以下) | 75% | 80% |
职工医保一档参保人在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就诊时,甲类药品、诊疗项目的报销比例为75%,乙类药品为70%;退休人员的相应比例分别为80%和75%。 年度支付限额的提升以及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差异化支付比例,旨在进一步减轻参保人员的医疗负担,提高医保基金的使用效率。通过明确的起付线与封顶线设置,确保了医保基金的可持续性,同时也保障了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