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合作医疗不仅住院可以报销,还包括以下报销范围:
门诊报销
普通门诊报销: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可以报销。例如,在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机构就诊时,可按规定比例报销门诊费用。报销比例一般在50%左右,部分地区可达60%,年度内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430元。
慢性病门诊报销:针对慢性病患者的定期检查、药物治疗等费用,农村合作医疗也提供报销服务。例如,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的长期用药费用,以及一些其他需长期门诊治疗的疾病费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70%。
特殊疾病门诊报销:部分地区将治疗周期长、对健康损害大、费用负担重的慢性病、特殊疾病门诊费用纳入基金支付范围,如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具体报销比例和限额以当地政策为准。
住院报销
报销比例: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有所不同。例如,一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可达90%,二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可达80%,三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可达60%。
起付线: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起付线也不同。例如,一级医疗机构起付线为100-150元,二级医疗机构起付线为200-500元,三级医疗机构起付线为600-1000元。
最高支付限额:2025年新农合住院医疗最高支付限额为10万元。
大病保险报销
报销范围:大病保险报销范围包括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儿童白血病等8种大病,以及肺癌、食道癌、宫颈癌等12种大病。
报销比例及限额:起付线以上的费用按60%支付,最高限额可达25万元。
综上所述,农村合作医疗的报销范围不仅限于住院,还包括门诊和大病保险等多个方面,旨在为农村居民提供全面的医疗保障。具体报销政策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参保人员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查阅最新政策文件,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