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异地户口是否可以领取结婚证是一个涉及具体政策和程序的问题。根据最新的政策和规定,珠海已经实施了婚姻登记的“跨省通办”试点,允许非本地户籍的内地居民在珠海办理婚姻登记。
异地户口在珠海领结婚证的条件
跨省通办政策
- 政策背景:珠海市民政局自2021年6月1日起实施了《珠海市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允许双方均非本地户籍的内地婚姻登记当事人在珠海办理婚姻登记。
- 实施时间:该方案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至2023年5月31日止,后延期至2024年。
具体条件
- 户籍要求:双方必须至少有一方持有珠海市居住证或具有珠海市户籍。
- 年龄要求:男方年满22周岁,女方年满20周岁。
- 婚姻状况: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且没有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异地户口在珠海领结婚证的流程
预约流程
- 预约方式:通过“珠海民政”微信公众号、“粤省事”小程序或广东省婚姻登记网上预约系统进行预约。
- 预约时间:建议至少提前1天进行预约,每天放号时间为8:30。
办理流程
- 提交材料:双方需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原件,3张2寸近6个月内半身免冠合影红底彩色照片,以及居住证(如适用)。
- 填写声明书:在婚姻登记员面前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并在指定位置签名或按指印。
- 审核与登记:婚姻登记员审核提交的材料,确认无误后准予登记,并发放结婚证。
异地户口在珠海领结婚证所需材料
基本材料
- 户口簿和身份证:双方当事人的有效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
- 照片:3张2寸近6个月内半身免冠合影红底彩色照片。
特殊材料
- 居住证:一方当事人需持有珠海市居住证。
- 婚姻状况证明:如离婚证、丧偶证明等,需根据具体情况提供。
珠海已经实施了婚姻登记的“跨省通办”政策,允许非本地户籍的内地居民在珠海办理婚姻登记。新人们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并按照规定的流程和提交相应的材料进行预约和办理。这一政策的实施大大方便了流动人口,减少了他们的奔波劳碌。
珠海异地户口领结婚证需要哪些材料
珠海异地户口领结婚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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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身份证件:
- 男女双方的身份证原件。
- 如果居民身份证过期或遗失,可凭有效临时身份证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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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簿:
- 男女双方的户口簿原件。
- 如果当事人为集体户口无法提供户口簿首页原件,可以提供加盖户口簿保管单位公章的首页复印件和本人页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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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证:
- 如果双方均非广东省户籍,需要提供一方在珠海的有效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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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 3张2寸近6个月内半身免冠合影红底彩色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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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婚姻登记证明(如适用):
- 现役军人应当提交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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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台同胞、华侨、外国人相关证明(如适用):
- 港澳台居民需提供相关公证机构的无配偶声明。
- 华侨需提供居住国公证机构或有权机关出具的无配偶证明,并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 外国人需提供所在国公证机构或有权机关出具的无配偶证明,并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珠海异地户口领结婚证的具体流程
珠海异地户口领结婚证的具体流程如下:
预约领证
- 线上预约:通过“珠海民政”微信公众号、粤省事平台或广东省婚姻登记网上预约系统提前预约。
- 现场取号:未提前线上预约的,可于当天提前到现场取号排队办理。
准备材料
- 有效身份证件:男女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原件。
- 照片:3张2寸近6个月内半身免冠合影红底彩色照片。
- 特殊情况材料:
- 现役军人: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 港澳台同胞、华侨、外国人:按相关规定提供相应证明。
办理流程
- 提交材料:婚姻当事人到婚姻登记处提交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双人合照等相关资料,并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 审核材料:婚姻登记员审核当事人提供的材料,确认无误后进行登记。
- 领取结婚证:当事人在《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上签名按手印后,领取结婚证。
特殊情况
- 双方均非广东省户籍: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
- 一方为广东省户籍:无需提供居住证,可在广东省内任意一个县(市、区)级以上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珠海异地户口领结婚证后如何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珠海异地户口领结婚证后,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流程如下:
珠海异地户口领结婚证后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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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与开具证明:
- 携带结婚证、女方户口簿、身份证等证件,到女方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填写《户口迁移申请书》,并开具“户籍证明”,将婚姻状态由“未婚”改为“已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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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申请与审核:
- 携带结婚证、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居)委会证明等材料,前往男方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提交申请。
- 户籍管理部门审核材料,若无误且符合条件,将签发《准予迁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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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出登记与领取迁移证件:
- 携带《准予迁入证明》及其他材料,到女方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迁出登记,领取《户口迁移证》。
- 女方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会在《准予迁入证明》上盖章,并收回女方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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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入登记与缴销证件:
- 携带《准予迁入证明》、《户口迁移证》、男方户口簿、身份证等材料,到男方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迁入登记。
- 男方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会在男方户口簿上登记女方信息,并收回《户口迁移证》。
- 女方落户后,需要重新办理身份证。
所需材料
-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 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女方户籍证明
- 男方村(居)委会证明
- 网上迁移的,需办理网上迁移手续
注意事项
- 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前,建议提前向拟迁入地公安机关咨询具体的材料要求和办理流程。
- 办理过程中,需按照规定的时限和要求提交材料,确保手续顺利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