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承认的六种精神病鉴定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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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分裂症 :这是一种严重的精神疾病,特征是情感、思维、感知和行为的紊乱。精神分裂症的症状包括幻觉、妄想、思维形式障碍、情感淡漠和不适当的情感反应、意志减退或丧失以及行为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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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裂情感性障碍 :这是一种既有精神病性症状又有情感障碍的疾病。患者可能会表现出情感不稳定、易怒、冲动行为,同时伴有幻觉或妄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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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久的妄想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 :患者持续存在一种或多种妄想,这些妄想通常是固定的、不切实际的,并且持续较长时间。患者可能伴有其他精神症状,但无明显的情感淡漠或思维形式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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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相(情感)障碍 :这种疾病特征是情绪状态的极端波动,包括极度兴奋的躁狂期或抑郁期。患者在这两个极端之间波动,并可能伴有其他精神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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癫痫所致精神障碍 :癫痫患者在发作间期或发作期可能出现精神症状,如幻觉、妄想、思维紊乱、情感不稳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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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 :这种疾病是指智力发育显著迟缓,并伴有各种精神症状,如行为问题、情绪障碍、社会功能受损等。
精神病鉴定的标准还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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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的心理障碍 :患者的认识、情感、意志、动作行为等心理活动均可出现持久的明显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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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正常的学习、工作、生活 :患者因精神症状而无法进行正常的社会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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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作行为难以被一般人理解,显得古怪、与众不同 :患者的行为和动作可能显得异常,难以被常人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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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病态心理的支配下,有自杀或攻击、伤害他人的动作行为 :患者可能因精神症状而表现出自杀或攻击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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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程度不等的自制力缺陷 :患者往往对自己的精神症状丧失判断力,认为自己的心理与行为是正常的,拒绝治疗。
这些标准有助于医生和法律系统准确识别和评估精神疾病,从而制定相应的治疗和管理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