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医疗保险在外地住院报销分为两种情况: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和手工报销。以下是具体介绍:
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备案:参保人员需要在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或通过线上平台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备案时需提供相关材料,如身份证、社保卡、异地居住证明或转诊转院证明等。
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备案成功后,参保人员应在就医地已接入国家跨省异地就医结算系统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持卡就医:参保人员在就医时需携带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主动表明参保身份。
出院结算:出院时,就医地医疗机构将住院费用明细信息传输至参保地,参保地按照当地政策计算出应由参保人员个人负担以及各项医保基金支付的金额,并将结果回传至就医地定点医疗机构,用于定点医疗机构与参保人员直接结算。
手工报销
准备材料:参保人员需准备住院发票、费用清单、出院小结、医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身份证等相关材料。
提交申请:将上述材料提交至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手工报销。
审核: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按照参保地政策计算报销金额。
报销:报销金额将直接支付给参保人员或其指定的银行账户。
注意事项
报销比例: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时,执行参保地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政策。
就医地管理:就医地经办机构应将异地就医人员纳入本地统一管理,在医疗信息记录、绩效考核、医疗行为监控、费用审核等方面提供与本地参保人员相同的服务和管理。
费用审核:跨省异地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就医地经办机构按照就医地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等支付范围进行费用审核。
建议在就医前详细了解参保地和就医地的相关政策,以便更好地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