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青岛市针对职工医保报销政策进行了多项调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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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普通门诊就医定点签约 :自2024年2月1日起,参保职工无需进行普通门诊就医定点签约,可以在所有具备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自由选择就医,并按照相应标准享受普通门诊报销待遇,实现“免申即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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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普通门诊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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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在基层(含一级)、二级、三级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分别提高到80%、70%、60%,比2023年度分别提高5、10、10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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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在基层(含一级)、二级、三级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分别提高到85%、75%、65%,比2023年度分别提高5个百分点。
- 增加普通门诊报销限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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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门诊医疗费年度最高报销限额从2023年度的1700元提高至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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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年度最高报销限额再增加1000元,达到7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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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就医报销“零门槛” :参保职工在基层(含一级)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就医,不设起付线(报销门槛),医保目录范围内费用直接按规定比例予以报销。二级、三级医疗机构的起付线分别为500元、800元,一个年度内起付线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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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报销范围扩大 :普通门诊报销全面实行与住院同步的医保“三个目录”,包括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和服务设施目录。此外,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再扩大,新增126种药品,总数达到3088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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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类药品个人负担降低 :医保药品目录中的乙类药品,需要个人先按比例负担一部分,剩余费用再按照规定纳入医保统筹报销。对2169种医保目录内的乙类药品的个人先行负担比例进行下调,纳入医保报销的费用更多,参保职工个人负担更少。
这些政策的实施旨在提高青岛市职工医保的报销水平,减轻参保职工普通门诊医疗费用负担,并优化就医体验。建议参保职工及时了解并充分利用这些新政策,以最大限度地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