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青岛门诊统筹报销政策如下:
- 年度限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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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年度报销限额为6000元,退休人员为7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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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档缴费成年居民年度支付限额为800元,二档缴费成年居民和少年儿童为600元。
- 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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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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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在基层(含一级)、二级、三级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分别为80%、70%、60%,退休人员报销比例再增加5个百分点,分别为85%、7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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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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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档缴费成年居民支付比例为60%,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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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档缴费成年居民和少年儿童支付比例为60%,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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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支付比例为80%,暂无最高支付限额。
- 起付标准 :
- 参保职工在基层(含一级)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就医,不设起付标准,二级、三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分别为500元、800元。
- 其他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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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医保患者可至门诊慢特病收费窗口挂“普通门诊”医保号,或在网上预约或自助机挂普通号,接诊医师需为其转为“普通门诊”医保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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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缴费后可即时报销,未即时报销的,可至门诊慢特病收费窗口手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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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门诊统筹患者执行青岛市医保“三个目录”,执行参保地报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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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医师负责接诊门诊统筹患者,应根据患者病情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尽量使用基本医疗保险目录内的药品及诊疗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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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查体、第三方责任、工伤、整形美容、生育相关、不孕不育建档前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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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实行定点签约管理,参保居民应选择一家开展门诊统筹业务的基层(含一级)定点医疗机构签约。
这些政策旨在提高门诊统筹的报销比例和限额,减轻参保人员的医疗负担,并规范门诊就医流程。建议参保人员了解并充分利用这些政策,以最大限度地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