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医师执业证书》应当由本人妥善保管,不得出借、出租、抵押、转让、涂改和毁损。如发生损坏或遗失,当事人应及时向原发证部门申请补发。
此外,虽然法律规定证书应由本人保管,但在实际操作中,部分医疗机构可能会出于管理便利或防止医师跳槽的考虑,要求统一保管《医师执业证书》。这种做法在行业内存在争议,但并未违反上述法律规定。
总结来说,从法律角度,《医师执业证书》应由本人妥善保管;但实际操作中,医院的管理要求可能会影响保管方式。建议医师与所在机构明确保管责任,并妥善保护自己的执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