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报销材料 一般情况下不会被收走 。具体来说,参保人员在办理报销时,所提供的报销材料如医疗费用发票原件、门诊病历、住院出院小结、费用明细清单等,医保经办部门是不予退还的,这些材料需要由经办部门留存。
然而,也有例外情况。例如,出院小结在医保报销后可能会退回给患者,因为这是患者的病历记录,今后看病时可以作为对照。此外,如果需要再次报销或向保险公司理赔,患者可以在社保局申请复印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综上所述,医保报销材料在一般情况下不会退还给患者,但患者可以留存复印件以备后续使用。如果确实需要原件,可以咨询医保中心或医院,看是否可以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