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合作医疗(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可以在医院用于检查 ,并且有一定的报销政策。具体报销情况如下:
- 门诊检查费用 :
- 在定点医疗机构(如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基层医疗机构)进行门诊检查时,可以使用农村合作医疗报销部分费用。参保人可以直接凭借医保卡或身份证进行挂号和结算,系统会自动计算报销金额,参保人只需支付个人自付部分。
- 住院检查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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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因病住院治疗,可以获得住院期间包括药费、床位费、手术费、材料费、输液费、输血费、输氧费、常规影像检查、常规化验及因病情需要进行的特殊检查和治疗费等按规定标准补偿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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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检查费用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和报销条件的情况下是可以报销的。具体报销比例和限额根据医院级别和统筹地区的政策有所不同。
- 报销比例和限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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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没有检查费该项的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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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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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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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 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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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医院存在分解收费项目、提高检查费用等现象,这些虚高的检查费往往不在报销范围内,加重了农民的看病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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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费用需要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范围内。
农村合作医疗去医院做检查是能报销的,但具体报销比例和限额需要根据就诊医院级别和当地政策来确定。建议参保人在就诊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医院,了解详细的报销政策和程序,以确保能够顺利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