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医保异地就医的开通涉及多个步骤和条件,包括备案条件、备案流程、直接结算待遇等。以下是详细的开通指南。
异地就医备案条件
备案人群
-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指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
-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指近期拟在或已在异地同一地区连续居住生活半年以上的人员。
- 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指本市用人单位长期派驻异地工作的在职职工。
- 异地转诊就医人员:指符合深圳市转诊规定转往市外就医的人员。
- 异地急诊抢救人员:指因工作、旅游等原因在异地急诊抢救的人员。
- 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指除外以上情形的其他异地就医人员。
备案条件
- 参保人需按规定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
- 备案时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以及可能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如居住证明、工作证明等。
异地就医备案流程
网上办理
- 微信公众号:关注“深圳医保”微信公众号,点击“掌上政务”→“个人业务办理”→“异地就医备案”,选择相应的备案业务后填写信息并提交申请。
- 小程序:通过“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粤医保”小程序、“粤省事”小程序、“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办理备案。
- 官网:登录“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的个人网上服务系统,点击“在线办理”→“医疗保险”,选择相应的备案业务后按系统提示进行操作。
现场办理
参保人可前往已承接医疗保障业务的区、街道、社区行政服务大厅现场办理,提交材料进行申请。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待遇
报销比例
-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和异地转诊就医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后,在市外联网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的基本医疗费用支付比例,执行市内就医支付比例。
- 异地急诊抢救人员:在市外联网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的基本医疗费用按照市内就医支付比例的90%支付。
- 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在市外联网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的基本医疗费用按照市内就医支付比例的80%支付,其中在省内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的住院基本医疗费用按照市内就医支付比例的90%支付。
报销方式
备案成功的参保人员,在备案地已开通异地联网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可凭医保电子凭证或持实体卡直接结算医疗费用。
异地就医注意事项
备案有效期
- 长期有效: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登记备案后,未申请变更备案信息或参保状态未发生变更的,备案长期有效。
- 一年有效:异地转诊的有效时间为一年。
变更和注销
参保人变更居住地或外派地的,需注销原备案后,再次申请新增办理。已办理长期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参保人,如返回本市居住或工作,应及时办理备案注销。
深圳医保异地就医的开通涉及备案条件和流程、直接结算待遇以及注意事项。参保人需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备案类型,并通过网上或现场渠道办理备案。备案成功后,参保人可在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享受直接结算服务,报销比例根据备案类型有所不同。
深圳医保异地就医的报销比例是多少
深圳医保异地就医的报销比例根据不同情况有所差异,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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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了异地就医备案或者市外就诊手续:
- 报销比例:直接结算的基本医疗费用按市内就医支付比例的100%报销。
-
参保人在异地急诊抢救:
- 报销比例:直接结算的基本医疗费用按市内就医支付比例的90%报销。
-
临时外出就医:
- 省内(不包含深圳):直接结算的基本医疗费用按照市内就医支付比例的90%支付。
- 省外:直接结算的基本医疗费用按照市内就医支付比例的80%支付。
深圳医保异地就医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深圳医保异地就医需要准备的材料因情况而异,以下是不同情况下所需的材料:
异地就医备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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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异地就医备案登记表》:
- 通过“深圳医保”微信公众号、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等渠道办理时需提供,部分渠道可自动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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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
- 原件扫描上传;委托他人办理时,需同时提供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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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证明材料(针对特定人群):
-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户口簿首页和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
-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居住证明。
- 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参保地工作单位派出证明、异地工作单位证明或工作合同任选其一。
异地就医报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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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
- 原件。
-
原始收费票据:
- 原件。
-
费用明细清单:
- 原件。
-
诊断证明或出院小结(住院费用报销需提供):
- 原件。
-
其他补充材料(根据具体情况):
- 门诊大病费用报销需提供用药方案或治疗计划。
- 使用单价1000元以上的一次性医用材料需提供材料条形码复印件或医院出具的确认证明。
- 申请意外伤害情形报销需填写《深圳市社会保险意外伤害病人受伤经过确认书》及入院记录。
深圳医保异地就医的流程和步骤是什么
深圳医保异地就医的流程和步骤如下:
异地就医备案
-
备案人群:
-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如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
- 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如异地转诊就医人员、异地急诊抢救人员、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
办理渠道:
- 线上办理:
- 使用“深圳医保”微信公众号、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个人网上服务系统”、“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粤医保”小程序、“粤省事”小程序、“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进行备案。
- 线下办理:
- 前往深圳市各街道行政服务大厅医保服务窗口办理。
- 线上办理:
-
申请材料:
- 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原件扫描上传)。
- 医保电子凭证(医保码)。
- 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居住证明、工作单位派出证明等,视具体情况而定)。
-
备案生效时间:
-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待遇生效时间为参保人填写的备案开始时间。
- 异地转诊的有效起始时间为申请当天。
就医和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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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定点:
- 在备案的就医地选择已开通异地联网结算的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
-
持码(卡)就医:
- 备案成功的参保人员,在开通了异地联网结算的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时,需要持医保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直接结算医药费用。
-
直接结算待遇:
-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和异地转诊就医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后,在市外联网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的基本医疗费用支付比例,执行市内就医支付比例。
- 异地急诊抢救人员,在市外联网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的基本医疗费用按照市内就医支付比例的90%支付。
- 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在市外联网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的基本医疗费用按照市内就医支付比例的80%支付,其中在省内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的住院基本医疗费用按照市内就医支付比例的90%支付。
手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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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直接结算的情况:
- 因系统故障、社会保障卡损坏或补办等原因不能直接结算的,参保人应当到就医的医疗机构办理补记账。
- 若仍无法补记账的,可将符合本市规定的相关医疗费用在费用发生或出院之日起3年内向深圳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申请医疗费用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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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流程:
- 通过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微信公众号或线下窗口提交报销材料。
- 审核通过后,报销款项将支付到参保人指定的银行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