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特殊教育学校小学生生活补助每生每年1500元;初中生一般困难每生每年1250元,比较困难每生每年1600元,特别困难每生每年2000元
2025年江苏扬州针对特殊病种学生儿童制定了一系列特殊待遇,旨在为他们提供更好的学习和生活条件,助力其健康成长,涵盖了教育资助等多方面的政策措施。
(一)资助对象
- 民政认定群体:民政部门认定的最低生活保障户子女、特困救助供养人员、孤儿等困境儿童,低保边缘家庭子女、支出型困难家庭子女可享受资助。
- 乡村振兴相关群体:乡村振兴局原认定的建档立卡家庭子女在资助范围内。
- 残联认定群体:残联认定的残疾人及残疾人子女等能获得相应资助。
- 特殊职业子女:因公牺牲警察子女,退役军人事务局认定的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子女、烈士子女都可享受资助政策。
- 其他群体: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因重大突发意外事件、重大自然灾害等特殊原因造成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以及其他特殊经济困难家庭学生也在资助对象之列。
(二)申报条件
- 思想要求: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 纪律要求:遵守法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 品德要求:诚实守信,品德优良。
- 学习要求: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 经济要求: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三)资助政策及标准
| 学生类别 | 困难等级 | 补助标准 |
|---|---|---|
| 小学生 | - | 每生每年1500元 |
| 初中生 | 一般困难 | 每生每年1250元 |
| 初中生 | 比较困难 | 每生每年1600元 |
| 初中生 | 特别困难 | 每生每年2000元 |
这些特殊待遇为扬州特殊病种学生儿童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在资助对象上尽可能覆盖各类特殊情况的学生儿童,通过明确申报条件保证资助的公平性和合理性,不同的资助标准则充分考虑了学生的实际困难程度,有助于特殊病种学生儿童更好地接受教育,改善生活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