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门诊特殊病种待遇终止手续需申请人主动向医保经办机构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医疗证明材料。审核通过后,待遇自次月起终止,涉及费用结算与档案更新。
(一)申请条件与材料要求
适用情形
疾病痊愈或病情稳定不再符合特殊病种标准
参保人跨统筹区转移医保关系
参保人死亡或医保账户注销
必备材料清单
材料类型 具体要求 备注 身份证明 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非本人办理需提供委托书 医保凭证 社会保障卡或电子医保凭证 需激活状态 医疗证明 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病情诊断书 需加盖医院公章 费用结算单 近6个月相关医疗费用明细 需标注“已结算”字样 特殊情形附加文件
跨统筹区转移:提供新参保地医保部门接收证明
死亡注销:提交死亡医学证明或户籍注销记录
(二)办理流程与时限
申请提交
线下:阳泉市医保经办机构服务窗口(如城区南大街1号医保中心)
线上:通过“山西医保公共服务平台”上传材料电子版
审核与反馈
材料齐全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审核结果通过短信或平台通知,需补正材料的须在5日内提交
待遇终止生效
审核通过后,系统标记待遇终止月份
次月起停止特殊病种门诊报销资格
(三)注意事项
费用追溯
终止后仍需完成当月已发生费用的结算
误申领待遇将追溯违规金额并纳入信用记录
复核机制
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提交复核申请
需在收到结果后10个工作日内提出
关联业务
终止后需同步办理普通门诊待遇恢复手续
涉及慢性病用药的,可申请过渡期用药方案
门诊特殊病种待遇终止涉及医保权益调整,申请人需确保材料真实性并关注审核进度。阳泉市医保部门提供政策咨询热线(0353-12393),建议办理前确认最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