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种。
2025年,山西省对门诊慢特病(简称“门特病”)实行全省统一的病种范围和管理标准,长治市作为山西省下辖地市,其门特病办理政策遵循省级统一规定。根据最新政策,纳入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的门特病病种范围统一为46种 。这些病种分为门诊特殊疾病和门诊慢性病两大类,执行全省统一的准入和退出标准,旨在保障参保人员因患有特定慢性或严重疾病,在门诊发生的、需长期治疗的医疗费用能够得到医保基金的合理支付。
一、 门特病种范围与分类
根据山西省统一部署,长治市执行的46种门特病主要分为两大类别,以区分疾病的严重程度、治疗特点和保障需求。
门诊特殊疾病 此类疾病通常病情严重、治疗费用高昂、诊疗过程相对明确。长治市执行的门诊特殊疾病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 恶性肿瘤门诊治疗(包括放化疗、靶向治疗、内分泌治疗等)
- 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
- 血友病
- 尿毒症透析
- 结核病(包括耐药性结核病)
- 重性精神疾病(如精神分裂症、双相情感障碍等)
门诊慢性病 此类疾病病程长,需长期服药或定期检查,对患者生活质量影响较大。长治市执行的门诊慢性病覆盖了多种常见慢性病,具体病种数量较多,与门诊特殊疾病共同构成46种的总目录。
城乡医保门特病种对比
尽管长治市城乡居民医保管理的门特病总数为49种,但其中46种与全省统一标准一致,另外3种为地方性补充病种 。这体现了省级统一与地方补充相结合的特点。
对比项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执行标准
执行全省统一的46种门特病病种范围及标准
46种执行全省统一标准,另有3种地方补充病种
总病种数量
46种
49种
核心病种
恶性肿瘤门诊治疗、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血友病、尿毒症透析、结核病、重性精神疾病等
同左,与职工医保统一的46种核心病种一致
保障目标
减轻参保职工因重大、慢性疾病带来的门诊医疗费用负担
减轻参保居民因重大、慢性疾病带来的门诊医疗费用负担,覆盖面更广
二、 重点病种与跨省结算
部分门特病因其普遍性和治疗的连续性,已成为医保服务的重点。
五大跨省结算病种 为方便异地就医,国家已将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这5种门特病的相关治疗费用纳入跨省直接结算范围 。长治市已开通此项服务,极大便利了在省外就医的参保人员。
待遇与认定 所有46种门特病均执行全省统一的准入(退出)标准和基金支付范围 。参保人员需通过指定的鉴定医疗机构进行申请和认定,审核通过后方可享受相应的门特病待遇。待遇标准由省级制定指导标准,并逐步实现全省统一。
- 政策动态 山西省正在持续推进门特病保障政策的完善,目标是在2027年底前实现全省范围内门特病待遇的完全统一 。2025年作为关键一年,长治市将继续落实省级各项规定,并可能根据实际情况对部分病种的认定标准或支付范围进行优化调整。
2025年在长治市可以办理的门特病主要依据山西省统一的46种病种目录,涵盖了从恶性肿瘤、器官移植到各类慢性病的广泛范围,参保人员应关注医保部门发布的最新认定流程和待遇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