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申请门诊特殊病种(门特) 需准备基础身份材料、医学诊断证明及病历资料三类核心文件,具体要求根据病种差异略有调整。
一、基础身份材料
身份证明
- 身份证/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清晰可辨,无需额外盖章)。
- 委托办理需额外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手写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双方签字)。
照片
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底色无强制要求,建议与社保卡照片一致)。
二、医学诊断证明
诊断证明
由二级及以上定点医院开具,需注明疾病名称、分期/并发症(如“糖尿病(2型,合并周围神经病变)”),并加盖医院诊断证明专用章。
特殊病种补充材料
病种类型 额外所需材料 时效要求 糖尿病 近1个月空腹血糖报告、3个月糖化血红蛋白 检查结果3个月内有效 恶性肿瘤 病理报告、影像学检查(CT/MRI) 住院病历1年内有效 偏瘫 肌力评定报告(≤3级)、CT/MRI报告 检查结果6个月内有效 肾透析 肾功能衰竭诊断书、透析记录 治疗记录1个月内更新
三、病历资料
住院病历
需包含病案首页、入院记录、出院小结,2022年1月1日后出院的患者需提供PDF格式电子病历(由医院病案室通过系统上传)。
门诊病历
无住院记录者需提供近半年门诊就诊记录,包含用药史、检查结果等关键信息,需医生签字确认。
异地就医材料
异地住院患者需提供病历复印件(加盖医院复印专用章),由本人或委托人到医保经办窗口提交。
四、申请表与其他
《门诊特殊病种待遇认定申请表》
可在医院医保窗口领取或通过“郑州医保”官网下载,由患者填写个人信息、医生填写诊断意见并签字。
电子材料要求
线上申请时,所有扫描件需为PDF格式,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10MB,内容清晰可辨(文字无歪斜、无遮挡)。
申请通过后,待遇自审核完成次日起生效,参保人可在选定定点医院直接结算。建议申请前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查询进度,或拨打0371-12393咨询最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