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 1 月 1 日起,广东正式实施新规,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亲属的范围扩大至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广东省职工医保参保人可以使用本人广东省医保个人账户余额为本人的子女代缴广东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但缴费前请确认本人医保个人账户与被代缴子女已绑定共济关系。
一、绑定共济关系
可通过 “粤医保” 小程序进行操作,具体步骤如下:
- 扫描二维码,进入 “粤医保” 小程序;
- 选择首页【医保亲情账户】,点击【添加家人】。若想了解亲情账户详情,可点击下方【使用说明】。若已提交共济关系绑定申报,可点击【查询审核进度】,查看医保经办机构审核进度;
- 点击【添加共济关系】,进入资料填写及报送界面;
- 填写 “被授权人信息”,并上传相关附件,附件上传规范请点击【查看模板】。全部资料填写完成以及附件上传完毕后,点击【提交】,待医保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方可使用个账代缴子女居民医保费。
二、使用职工医保个账代缴居民医保
完成绑定后,即可通过 “粤医保” 小程序为子女缴纳医保费用,步骤如下:
- 选择首页【城乡居民社保】,再选择【城乡居民社保清缴】;
- 在城乡居民保险清缴页面,险种选择【医疗险种】,缴费类型选择【代他人缴费】,点击【下一步】按钮,输入参保子女姓名、证件号码,点击【确定】按钮;
- 进入应征页面,选择应征后,点击【缴款】按钮,弹出选择支付方式弹框,点击【医保个账支付】(汕尾市不适用);
- 如是亲情关系,缴款成功,会提示清缴成功。如缴款失败,则给出失败原因。
城乡居民保险清缴成功,您可以进入城乡居民保险电子税票功能,开具电子税票。
需注意,不同城市可能存在细微差异,建议先通过医保局官网或 APP 确认具体流程。每个医保年度可代缴 1 次,需在当年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征缴期(一般为 11 月 - 12 月)操作。通过以上步骤,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灵活用于为子女缴纳医保费用,方便又实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