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2025年起太原市医保参保人员办理特殊病种备案后,可选择2家三级甲等医院作为定点医疗机构。
根据太原市医疗保障局最新政策,为优化特殊病种患者就医体验,自2025年1月1日起,太原市将允许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办理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等52种特殊病种备案时,自主选择2家三甲医院作为定点机构。此举旨在缓解优质医疗资源紧张问题,同时保障患者跨院治疗的连续性。
(一)政策要点
适用对象
- 已办理特殊病种门诊待遇认定的太原市医保参保人员。
- 覆盖病种包含国家卫健委规定的52类疾病,新增罕见病及慢性呼吸系统疾病。
医院选择规则
- 2家医院需在太原市范围内,且均为三级甲等资质。
- 允许1家为专科医院(如山西省肿瘤医院),另1家为综合医院(如山西医科大学第一医院)。
对比项 原政策(2024年前) 2025年新政策 可选医院数量 1家 2家 医院等级限制 三级及以上 必须为三甲 变更频次 每年1次 每季度1次
(二)办理流程
备案申请
- 携带病历资料、医保卡至太原市任一医保经办机构提交申请。
- 支持线上办理,通过“太原医保”APP上传诊断证明。
医院绑定
- 患者可在山西省人民医院等58家三甲医院中自由组合。
- 需签署分级诊疗协议,明确主辅医院分工。
(三)待遇差异
报销比例
- 首诊医院维持85%(职工医保)、75%(居民医保)报销标准;
- 第二家医院报销比例降低5%,但恶性肿瘤放化疗等治疗不受影响。
药品目录
两家医院处方互通,但特殊药品(如靶向药)需在首诊医院开具。
太原市此次调整通过双定点机制平衡了医疗资源分配与患者便利性需求,尤其惠及需多学科会诊的疑难重症患者。政策实施后,预计将减少患者跨院转诊的垫资压力,同时推动三甲医院提升服务质量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