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2025年起佛山市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实现家庭共济,未成年人可通过父母或祖辈的医保个人账户支付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
根据广东省医保政策改革规划,佛山市将于2025年全面推行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制度。这意味着参保职工的个人账户资金可用于支付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包括未成年人的门诊、住院等费用。
一、政策实施要点
适用对象
- 职工医保参保人:个人账户有余额的在职或退休职工
- 共济受益人:配偶、父母、子女(含新生儿及在校学生)
- 户籍限制:受益人无需与参保人同一户籍,但需在广东省内参保
共济范围
项目 覆盖内容 限制条件 门诊费用 普通门诊、特殊病种门诊(如糖尿病、高血压) 需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 住院自付部分 起付线以下费用、医保目录内按比例自付部分 不含医保目录外项目 疫苗接种 二类疫苗(如HPV疫苗、流感疫苗) 需符合卫健部门规定 办理流程
- 线上渠道:通过“粤医保”小程序绑定亲属关系,提交电子承诺书
- 线下渠道:医保经办机构或定点医院服务窗口办理
- 生效时间:绑定后次日即可使用,同一时间一名受益人仅可绑定一名参保人
二、注意事项
账户优先级
使用共济资金时,优先扣减受益人本人的医保账户余额,不足部分再从共济账户划扣。异地就医规则
- 在广东省内异地就医可直接结算
- 跨省就医需提前备案,共济账户仅支持垫付后零星报销
资金安全
- 严禁出租、出借个人账户,违者暂停共济功能3-6个月
- 参保人可随时通过APP解绑家庭成员
2025年佛山医保家庭共济政策将显著减轻少儿医疗负担,尤其对多孩家庭和慢性病患儿家庭具有实质意义。政策落地后需关注医保局官方指引,确保合规使用账户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