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
在2025年,云南玉溪的自己共济门诊保障待遇,即职工医保普通门诊费用报销政策,是基于个人参保身份和就医记录的,这项待遇仅限参保人本人使用,不能直接转移给他人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的资金,可以通过建立家庭共济关系,授权给符合条件的近亲属使用,用于支付他们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个人负担医疗费用,这其中包括了门诊费用的支付。
(一)家庭共济的核心机制
个人账户与门诊共济的区别 理解家庭共济的前提是区分“个人账户”和“门诊共济”两个概念。门诊共济指的是将职工医保参保人普通门诊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报销的制度,报销待遇与个人缴费和就医情况挂钩,具有个人属性。而个人账户是职工医保参保人个人缴纳和单位缴纳部分划入的账户资金,改革后资金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本人及其家庭成员的医疗费用。不能共济的是“门诊共济”的报销额度,可以共济的是“个人账户”里的资金余额。
家庭共济的绑定与授权 要实现个人账户资金的共济使用,参保人(称为“授权人”)必须主动通过官方渠道(如“云南医保”微信小程序、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等)与符合条件的近亲属(称为“使用人”)建立家庭共济关系并完成绑定。未完成绑定授权,个人账户资金无法被他人使用。授权人可以添加多名近亲属,但需确保所有参与共济的家庭成员均已在云南省内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包括职工医保或城乡居民医保)。
个人账户资金的使用范围 绑定家庭共济关系后,授权人个人账户内的资金可用于支付使用人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费用。这不仅限于门诊费用,还包括住院自付部分、药店购药等。具体可支付范围如下表所示:
表:玉溪市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资金使用范围
支付项目
是否可用于家庭共济成员
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中,个人负担部分
是
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中,个人负担部分
是
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费用
是
参加云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
是
使用人本人的职工医保门诊共济报销待遇
否
使用人本人的职工医保住院共济报销待遇
否
(二)适用对象与操作流程
家庭共济的适用对象 根据云南省相关政策,家庭共济的使用人范围已扩大至授权人的近亲属,通常包括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 。所有参与共济的家庭成员必须是云南省内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
绑定操作流程 操作流程通常为:登录“云南医保”微信小程序或APP -> 进入“家庭共济”或“个人账户共济”服务模块 -> 选择“添加共济成员” -> 输入使用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与授权人关系等) -> 签署电子承诺书 -> 完成绑定。绑定成功后,使用人在就医结算时,可选择使用授权人的个人账户余额进行支付。
- 注意事项与风险提示 授权人需确保个人账户有足够余额才能为家人支付费用。使用人发生的医疗费用需符合医保目录和相关规定。授权人应对共济账户的使用负责,防止个人账户资金被滥用。一旦发现违规行为,医保部门有权终止共济关系并追回资金。家庭共济关系可以随时解除。
2025年在云南玉溪,职工医保的门诊共济报销待遇是个人专属的,不能直接给他人使用。但通过建立家庭共济关系,参保人可以将自己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用于支付近亲属在看病就医时产生的、符合规定的个人负担费用,这极大地提高了个人账户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了家庭内部的医疗费用互助共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