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株洲医保统筹一个月的报销金额没有固定标准,需根据参保类型、就医情况等确定。
职工医保
- 普通门诊:在职职工一个自然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1500元,退休人员为2000元。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等级有所不同,一级及基层医疗机构不设起付线,按70%比例支付;二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50元,按60%比例支付;三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100元,按60%比例支付。
- 住院:基本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8万元。起付标准根据医疗机构等级不同,一级医院300元,二级医院800元,三级医院1200元,省部属医疗机构2000元。报销比例分别为90%、80%、75%、65%。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50万元。
居民医保
- 普通门诊: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420元,报销比例70%。
- 住院: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起付标准根据医疗机构等级不同,一级医院200元,二级医院500元,三级医院800元,省部属医疗机构2000元。报销比例分别为85%、80%、75%、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