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86%
浙江台州医保门诊特定病种统筹基金的支付比例因医疗机构级别和参保人员类型而有所不同。具体支付比例如下:
企业职工门诊特定病种统筹基金支付比例
在参保地和市内一卡通定点药店、三级、二级、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
- 三级医疗机构:60%
- 二级医疗机构:70%
-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75%
- 已参加公立医院改革的一级及以下基层卫生医疗机构:86%
在市外二级及以上和市外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
- 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55%
-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40%
年度最高可报费用限额:
- 在职人员:10000元
- 退休人员:12000元
城乡居民门诊特定病种统筹基金支付比例
在参保地和市内一卡通三级、二级、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
- 三级医疗机构:10%
- 二级医疗机构:20%
-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50%
- 已参加公立医院改革的一级及以下基层卫生医疗机构:60%
中草药门诊报销比例:50%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 一般参保人员:900元
- 与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家庭医生签约的参保人员:1200元
门诊慢特病报销比例
- 不设起付线,在相应病种年度报销限额内,按新规范围内费用的一定比例(如70%)进行报销。
- 乙类项目先由个人自付一定比例(如10%)后计算。
新农合门诊特定病种统筹基金支付比例
- 慢性病(如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报销70%,乙类药自付10%后计算。
- 门诊慢特病:不设起付线,年度限额内报销70%(乙类药自付10%)。最多可选3种病种,每增加1种限额增加300元。
以上支付比例仅供参考,具体以当地最新政策为准。如有需要,请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相关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