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黑龙江佳木斯,职工医保参保人的医保账户可同时绑定 10 名家庭成员,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家庭成员可使用共济账户支付个人自付费用,还能代缴城乡居民医保费。
在佳木斯,若想实现家庭共济医保报销,首先主账户人(黑龙江省职工医保参保人员)需与符合条件的家庭成员建立家庭共济关系。适用对象范围为主账户人的近亲属,即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且家庭成员需为本省基本医疗保险(包括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
一、个账共济绑定办理渠道
- “龙江医保” 微信公众号:主账户人登录 “龙江医保” 微信公众号,点击服务大厅,登录至黑龙江医保服务平台。点击首页 “热门服务 - 家庭共济” 功能模块或者点击 “我要办 - 家庭共济” 功能模块;点击 “共济账户绑定”,根据提示添加共济使用人(如需添加多人可重复操作);授权时间可自行选择(开始日期不得早于当前日期,终止日期不得与开始日期重复);仔细阅读《共济账户授权协议》,完成绑定工作。办理完成后,可通过 “家庭共济 - 共济账户授权记录查询解绑” 查询绑定情况及进行解除绑定操作。
- “龙江医保” 支付宝小程序:登录支付宝,在搜索栏搜索 “龙江医保”;点击 “龙江医保” 小程序,进入黑龙江医保服务平台,后续流程与 “龙江医保” 微信公众号办理操作一致。
- 黑龙江省医疗保障个人网厅:进入个人网厅 — 我要办 — 家庭共济,分为共济授权和共济解绑两模块。共济授权时,系统自动获取当前网厅登录人的信息作为授权人信息,使用人信息用户手动填写,包含使用人的证件姓名及电话信息,填写共济信息(结束日期选填),确认知情同意书 — 提交保存,完成账户共济绑定。绑定成功后,在共济解绑模块可看到使用人信息并进行解绑操作。
- 各级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服务窗口:如遇特殊情况线上办理不成功或无法办理的,主账户人可持本人(医保电子凭证)及家庭成员身份证件、家庭关系承诺书等至医保经办机构窗口申请办理。
二、共济使用范围及报销方式
成功绑定后,可支付家庭成员在黑龙江省内定点医疗机构门(急)诊、住院结算时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以及在黑龙江省内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的费用。 家庭成员持本人的医保电子凭证或实体社保卡在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结算,当个人自付部分本人账户余额不足时,系统会按照家庭共济绑定时设置的扣款账户顺序进行扣款,若当前账户余额用完后,会从第二顺位、第三顺位支出账户中进行扣款 。
例如在门诊就医时,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普通门诊统筹年度累计起付标准为 500 元。起付标准以上部分,不同等级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不同,具体如下:
| 医疗机构等级 | 支付比例 |
|---|---|
| 一级及以下基层医疗机构 | 70% |
| 二级医疗机构 | 60% |
| 三级医疗机构 | 50% |
退休人员按医疗机构级别相应提高 5 个百分点。职工基本医保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 2000 元。参保职工只需支付个人承担部分。住院结算时,同样在扣除报销部分后,个人自付部分若本人账户余额不足,可调用共济账户支付。
三、代缴城乡居民医保费
- 使用条件
- 主账户人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余额不少于为家庭成员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所需金额。
- 医保个账共济缴费缴纳的是黑龙江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 缴费人自愿选择 “居民参保个账代缴”。
- 医保个人账户绑定家庭成员、使用医保个账共济缴费需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即主账户人)登录 “龙江医保” 微信公众号操作,暂不支持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家庭成员自己操作。
- 办理流程
- 第一步:医保个人账户绑定家庭成员,建立共济关系,具体参考上述个账共济绑定办理流程。
- 第二步:使用微信搜索 “龙江医保” 微信公众号或支付宝搜索 “龙江医保” 小程序,并点击进入 “家庭共济模块”,点击 “居民参保个账代缴”,选择需要代缴的家庭成员以及代缴年份,再点击 “代缴” 即可。
- 第三步:缴费查询。登录 “龙江医保” 小程序,点击 “我要查”,选择 “账户明细” 查询模块,可查看个人账户变动明细。
在佳木斯,通过上述步骤完成家庭共济绑定后,家庭成员在符合规定的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或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时,就能便捷地使用家庭共济医保,按相应规则报销或支付费用,减轻家庭医疗费用负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