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广东汕头门诊共济账户在职职工年度支付限额1688元,退休职工2025元,居民医保423元,共济范围扩展至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门诊共济账户是指通过建立普通门诊统筹制度,对参保人按年度设定一定的门诊医疗费用报销额度,发生门诊就医的参保人按规定减轻医疗费用负担,没有发生门诊就医的参保人该年度不产生医疗费用,其门诊医疗费用报销额度则共济给已发生门诊就医费用的参保人使用,从而实现将原本由个人承担的门诊医疗费用负担风险分摊至全体参保人共同承担的保障机制。
一、门诊共济账户政策背景
改革历程 我国自1998年建立职工医保以来,实行的是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保障模式,统筹基金重点解决住院医疗负担,而参保人的小病门诊医疗费用主要通过个人账户解决。随着社会经济发展,个人账户的局限性逐步凸显,保障功能不足,共济性不够。从2004年起,广东省部分地区开始探索建立普通门诊保障制度,2008年在全省范围开展普通门诊统筹工作。2020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明确规定改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建立健全门诊共济保障机制。
政策目标 到2025年,广东汕头医保制度体系基本成熟定型,基本完成待遇保障、筹资运行、医保支付等机制改革,健全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完善本市门诊特定病种管理和普通门诊统筹制度,全面建立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
二、门诊共济账户待遇标准
年度支付限额 汕头市按上级要求调整基本医保参保人普通门诊统筹年度支付限额,具体标准如下:
参保类型改革前限额(元/年)改革后限额(元/年)提高幅度在职职工
240
1688
603%
退休职工
240
2025
744%
居民医保
180
423
135%
个人账户改革 改革后将个人账户划入比例调整为:在职职工的个人缴费部分继续全额划入,单位缴费部分不再划入,退休职工按每人每月118元的标准固化。改革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增加的职工医保统筹基金,为提高职工门诊共济保障待遇提供了稳定支撑。
三、门诊共济账户办理流程
办理条件
- 授权人必须是汕头市统账结合职工医保(即综合医疗职工医保)参保人
- 使用人必须是授权人的近亲属且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
- 需准备授权人和使用人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绑定近亲属承诺书
办理方式 目前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关系绑定可通过线上和线下两种方式办理:
办理方式具体渠道办理时间审核周期线上办理
"粤医保"微信小程序、支付宝"粤医保"小程序
24小时可办理
1个工作日
线下办理
职工医保参保人所属区划的医保经办机构
工作日办公时间
现场审核
具体操作步骤 以微信"粤医保"小程序为例:
- 步骤1:登录"粤医保"微信小程序,在首页【我要办事】模块点击【查看更多】,跳转后在【业务办理】模块中点击【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关系绑定/解绑】
- 步骤2:进入业务办理界面,点击"+"按钮,仔细阅读《温馨提示》后勾选同意
- 步骤3:依次填写要绑定人员信息,上传相关材料,点击"提交"按钮完成绑定申请
- 步骤4:经本地医保经办部门审批通过后,可在页面中查看绑定是否成功以及绑定人员信息
四、门诊共济账户使用范围
共济范围 2024年11月1日起,汕头市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的亲属范围进一步扩大至其参加基本医保的"近亲属",即共济范围由"配偶、父母、子女"扩大至"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使用场景
- 支付家庭成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符合规定的费用
- 支付家庭成员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时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符合规定的费用
- 为近亲属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 支付家庭成员符合规定的其他医疗费用
使用限制
- 个人账户家庭共济资金仅限本统筹区域内使用
- 跨省异地就医待国家医疗保障局统一部署后再开通使用
- 使用人可同时享受多个授权人的个人账户共济
- 授权人个人账户被"共济使用"后,不影响授权人享受和使用各项个人账户待遇
五、门诊共济账户管理服务
账户管理 职工医保参保人可通过"粤医保"小程序查询个人账户余额、消费记录、共济关系绑定情况等信息。如需解除共济关系,可通过小程序的"解绑"功能随时操作。
注意事项
- "粤医保"微信小程序中的【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关系绑定/解绑】功能是原【医保亲情账户】功能的优化升级
- 家庭共济账户的创建者必须是职工医保的参保人
- 共济成员的范围仅限于创建者本人的近亲属,并且他们也都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
- 职工医保参保人需先授权绑定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关系,审核通过后,即可使用医保个账为近亲属代缴居民医保费
广东汕头门诊共济账户改革通过优化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结构,盘活沉积的个人账户资金,在不新增单位和个人缴费负担的前提下,显著提高了参保人门诊保障水平,实现了医保制度的可持续发展,让参保群众获得更多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