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陇南市医保统筹报销标准主要分为住院报销、门诊统筹、异地就医及特殊病种四大类,具体如下:
一、住院报销标准
起付线与报销比例
一级医院:起付线200元,报销比例90%
二级医院:起付线500元,报销比例80%
三级医院:起付线1000元,报销比例70%
转市域外三级医院起付线1000元,报销比例60%
分段式报销
0-3万元:基层医院85%,三级医院70%
3-10万元:统一报销82%
二、门诊统筹标准
报销范围
符合条件的门诊医疗费用(如慢性病、普通门诊)
报销比例与限额
报销比例70%,年度累计最多报销100元,年终不结转
三、异地就医报销标准
省内异地
持医保电子凭证直接结算,报销比例与本地一致
省外异地
需提前2个工作日线上备案,报销比例比本地降低10%(省内)或20%(省外)
四、特殊病种报销标准
门诊特殊慢性病
分为50种病种,报销比例70%,无起付线,年度支付限额内按实际费用报销
“两病”门诊用药保障
高血压年度报销限额400元,糖尿病800元,双病合诊限额1200元
五、其他说明
新生儿医保 :可享受普通门诊100元报销,父母职工可通过亲情账户共享资金
资助政策 :城乡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等实行全额或定额资助,具体金额根据保障类别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