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接种证
在辽宁鞍山接种脊灰疫苗时,需携带儿童的预防接种证前往居住地所属的预防接种门诊办理接种手续。
一、核心携带材料
- 预防接种证
作为记录儿童疫苗接种史的法定凭证,需妥善保管并随身携带,供接种门诊核实接种剂次及补种需求。
二、不同接种场景的材料要求
| 接种类型 | 目标人群 | 携带材料 | 接种地点 |
|---|---|---|---|
| 常规免疫接种 | 按免疫程序需接种脊灰疫苗的适龄儿童(如2月龄、3月龄等) | 预防接种证 | 居住地所属预防接种门诊 |
| 第二剂次IPV补种 | 出生日期在2016年3月1日至2019年9月30日,IPV免疫史≤1剂次的儿童 | 预防接种证 | 居住地所属预防接种门诊 |
| 补充免疫活动 | 未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规定剂次的7周岁以下儿童(如2020年1月1日后出生儿童) | 预防接种证 | 辖区指定预防接种门诊 |
三、注意事项
- 材料核查
接种前需通过预防接种证或“金苗宝”APP确认儿童脊灰疫苗接种史,明确是否需补种或补充免疫。
- 配合信息登记
若接到接种门诊电话通知,需配合核实儿童基本信息,避免遗漏补种。
- 咨询渠道
可通过鞍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微信公众号查询辖区预防接种门诊地址及咨询电话。
接种脊灰疫苗是预防“小儿麻痹症”的关键措施,家长需确保儿童按免疫程序及时完成接种,携带预防接种证前往正规接种门诊,以保障接种过程顺利及免疫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