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及濮阳市高温天气相关规定,是否停工需根据气温和作业类型综合判断,具体如下:
一、高温天气停工规定
日最高气温≥40℃
必须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若涉及紧急生产需求除外。
危险化学品企业需暂停间歇式生产,排查重大危险源隐患。
35℃≤日最高气温>40℃
10:00-15:00 停止危险化学品特殊作业、检维修及装卸作业。
其他行业可采取换班轮休、缩短连续工作时间等措施,避免高温时段作业。
35℃以下
需调整作业时间,减少连续作业强度,但无需停工。
二、特殊群体保护
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 :禁止在35℃以上高温天气下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33℃以上工作场所作业。
三、注意事项
高温津贴(标准15元/日)不可替代防暑降温措施,且不得因高温停工扣工资。
企业需制定高温专项应急预案,备足防暑物资,并与消防、医疗部门联动。
濮阳高温天气是否停工取决于气温和作业类型,40℃以上必须停工,35-40℃需限制作业时段,35℃以下采取防护措施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