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人每月300元,每年6月至10月连发5个月,折算每天13.8元。
2025年广东清远高温津贴标准继续执行全省统一政策,从事露天作业及工作场所温度无法降至33℃以下的劳动者,每人每月可领取300元,全年发放5个月,折算每日标准为13.8元,清凉饮料等物资不得充抵津贴,用人单位须在工资清单中单独列明。
一、高温津贴的适用对象与条件
适用人群
高温津贴主要面向两类劳动者:一是从事露天岗位工作的人员,如建筑工人、环卫工人、快递员等;二是用人单位虽非露天作业,但无法将工作场所温度降至33℃以下的室内劳动者,如部分高温车间、无空调环境的作业人员。临时工、合同工、劳务派遣工等所有形式劳动者只要符合条件,均应享受同等待遇。发放条件
用人单位必须满足作业环境温度标准,即露天工作或室内温度≥33℃。若企业已采取有效降温措施使室内温度低于33℃,则可不发放。但如仅提供清凉饮料、风扇等非实质性降温手段,仍需按规定发放津贴。
二、高温津贴的标准与发放方式
发放标准与时间
2025年广东清远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发放时间为每年6月至10月,共5个月。若需按天数折算,标准为每人每天13.8元。此标准适用于全省,各地市不得擅自降低。发放形式与要求
高温津贴必须以货币形式发放,不得以实物或有价证券替代。用人单位须在工资清单中明确列示“高温津贴”项目及金额,确保透明可查。若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发放,劳动者可向当地人社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三、高温津贴与健康防护
津贴与健康保障的关系
高温津贴不仅是对劳动者额外付出的经济补偿,更是推动用人单位落实防暑降温措施的重要手段。高温作业易导致中暑、热射病、脱水等健康问题,津贴发放倒逼企业改善作业环境,如安装空调、增设遮阳设施、调整作业时间等,切实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个人防护建议
劳动者在高温环境下应加强自我防护,如穿着透气衣物、佩戴遮阳帽、定时补充水分、避免长时间暴晒。如出现头晕、恶心、乏力等中暑前兆,应立即停止作业并就医。用人单位应定期组织健康体检,特别关注心血管疾病、高血压等高温禁忌症员工。
四、高温津贴政策对比与常见误区
- 全国部分城市高温津贴标准对比
城市 | 每月标准(元) | 发放月份 | 折算每天(元) | 备注 |
|---|---|---|---|---|
广东清远 | 300 | 6-10月 | 13.8 | 全省统一,不得降低 |
上海 | 300 | 6-9月 | 13.8 | 室内外高温均适用 |
北京 | 180 | 6-8月 | 8.3 | 仅限35℃以上露天作业 |
重庆 | 200-300 | 5-9月 | 9.2-13.8 | 按气温分档 |
湖南 | 150 | 7-9月 | 6.9 | 露天及高温室内 |
- 常见误区解析
- 误区一:高温津贴是福利,可发可不发。
正解:高温津贴是国家规定的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发放,否则属于违法行为。 - 误区二:发了清凉饮料就不用发津贴。
正解:清凉饮料等物资不能替代货币津贴,两者需同时提供。 - 误区三:只有室外高温才有津贴。
正解:室内温度≥33℃且无法有效降温的岗位同样享受津贴。
- 误区一:高温津贴是福利,可发可不发。
高温津贴政策不仅是对劳动者辛勤付出的认可,更是推动企业落实防暑降温措施、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的重要制度。劳动者应主动了解自身权益,用人单位须严格依法执行,共同营造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