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生育一孩的产前假政策如下:
一、产前假天数
女职工生育一孩可享受 15天产前假 ,这是法定产假的基础部分。
二、难产及多胞胎情形
难产 :若生育过程中出现难产,产假可增加 30天 。
多胞胎 :每多生育1个婴儿,产假额外增加 15天 。
三、奖励假与生育津贴
符合法律、法规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可享受 80天奖励假 (与产假合并计算),男方享受 15天陪产假 。生育津贴按实际产假天数计发,不影响工资福利。
四、终止妊娠情形
4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终止妊娠 :产假为 42天 。
4个月以下终止妊娠 :根据医疗机构建议,产假为 15天至30天 。
生育一孩的产前假为15天,若遇难产或多胞胎可延长产假。奖励假和生育津贴适用于符合法律生育的夫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