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岛市2024年高温费发放标准,具体规定如下:
一、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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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作业人员 (包括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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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度补贴标准 :每人每月1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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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月份 :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共4个月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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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方式 :列入企业成本费用,由企业按月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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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高温作业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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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度补贴标准 :每人每月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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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条件 :与高温作业人员相同,按4个月计发且列入企业成本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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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放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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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于青岛市 在岗且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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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正常出勤职工 :企业可按实际出勤且提供正常劳动的天数折算发放。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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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调整 :2024年标准较2023年有所提高(如高温作业人员补贴从100元/月提升至12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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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场景 :生产条件特别艰苦且有支付能力的企业,经省劳动保障、财政部门同意,可适当提高发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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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执行依据为《关于调整企业职工防暑降温费标准的通知》及《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
以上信息综合自青岛市官方发布的政策文件,确保与最新法规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