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沧州市烟花爆竹禁放政策,结合不同时段和区域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一、禁放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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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禁放区域
市区及周边区域(包括京台高速、石黄高速、廊沧高速合围区域)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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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区域限时禁放
未列入全年禁放区域的地方,仅在春节期间(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五、正月十五)允许限时燃放,时间为每晚7点至次日凌晨1点。
二、禁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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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区域 :国家机关、文物保护单位、医院、学校、公园、交通枢纽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防火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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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行政区域 :任丘市、河间市等7个县(市)政府所在地建成区及其他划定的禁放区域。
三、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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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处罚 :在禁放区域内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安监、城管等部门依法处罚;党员、干部违反规定的,还需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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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行为打击 :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将受到查处。
四、特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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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习俗替代 :建议通过观看烟花表演、家庭聚会、民俗活动等方式传承节日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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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渠道 :可通过指定电话举报违规行为。
总结
2025年沧州烟花爆竹禁放政策以“全域全时段禁放”为主,春节等特殊时段的限时开放需提前了解具体规定。建议市民遵守新规,共同维护环境质量和公共安全。